关于孩子甲型流感暂停上学一事三问相关部门
- 问政网友:pzwo
- 问政对象: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4-12-23 11:08:16
请问孩子感冒两三天后发烧,发烧后去医院检查确诊为甲型流感,学校通知从报告起7天内隔离,或者持有卫生院证明,但卫生院说至少也要7天,即使少于7天内持阴性报告,疾控中心规定卫生院也不让开复学证明。
一是请问相关部门到底从哪天算?二是有阴性报告都不能开证明是为什么?三是疑问部分学生感冒没到医院检测,也可能是流感,这部分相关部门怎么监管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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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1:08:16 pzwo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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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5:21:23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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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5:22:11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4-12-24 15:22:11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孩子甲型流感暂停上学一事三问相关部门”已收悉,我单位已于12月24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流感病例起算时间的问题。流感病例隔离起算时间从发病日期开始计算,市区教体和卫健部门多次明确下发各传染病准确隔离期限。如果学校或属地卫生院通知的是以报告日期开始计算,可能是相关经办老师理解错误,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将再次向各校、镇街卫生院发出各传染病准确隔离期限,并强调计算规则为发病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关于解除隔离通知书开具问题。经医疗机构检测明确诊断为甲型流感病例为国家法定传染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隔离措施,具体隔离期限为:体温恢复正常且咳嗽、流涕等症状消失后2天,一般为病后7天。达到解除隔离标准后,需要在学校所在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解除隔离通知书返校复课。流感阴性检测报告不是解除隔离的依据。
三、关于未就医的病例管理问题。日常无传染病聚集暴发疫情发生事,按照《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 28932-2012)要求,学校需每日做好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工作,发现有发热、咳嗽、流涕等感冒症状症状的学生应及时联系家长接回居家观察或就医诊治,避免学生带病上课,待相关症状消失后可返校复课;当学校或班级发生流感样病例聚集或者暴发疫情时,按照《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2018版》,经卫生相关部门采样检测确认学校发生流行性感冒聚集/暴发性疫情后,校内出现的所有发热、咳嗽等感冒症状的学生均按照流感病例进行管理,需体温恢复正常且咳嗽、流涕等症状消失后2天(一般为病后7天)至学校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开具解除隔离通知书后返校复课。
我局工作人员于12月24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疾控股
联系电话:0830-3123565
泸州市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