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无房户自建房宅基地审批手续如何办理?
- 问政网友:用户af857
- 问政对象:金兰街道
- 提问时间:2024-12-30 11:33:31
请问:古蔺县金兰街道山区农村无房户,自建房宅基地审批有哪些程序、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宅基地的选择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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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1:33:31 用户af85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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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1:52:18 金兰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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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1:53:12 金兰街道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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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1:56:37 用户af857 已评价
- 回复单位:金兰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1-02 11:53:12
尊敬的问政人您好!您在“泸州问政平台”提出关于“农村无房户自建房宅基地审批手续如何办理”的相关问题,我街道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申请:以户为单位,向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需包括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委托书(如有需要)、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2.审议与公示:村民委会收到申请后,会依法召开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并将申请情况张榜公布,公示期通常为15个工作日。 如果在此期间,本村组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村委会将申请上报给街道办农业农村办进行初审。 3.现场勘查与审核:街道办会组织自然资源站、测绘公司、农业农村办、村委共同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初审合格后,自然资源站会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由村委会对申请人的住宅土地使用和建筑申请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4.上报与审批:街道办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会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然后报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县自然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进行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后,由街道办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5. 放样与验收:自然资源站、农业农村办、测绘公司人员根据批准证书进行现场放样,确定建设范围。房屋建成后,申请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土地和房屋产权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请注意,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还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请致电 0830-7206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