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三胎是否有补贴
- 问政网友:用户d8940
- 问政对象:二郎镇
- 提问时间:2025-01-01 09:31:56
二胎时咨询过村委相关领导是否有补贴,当时告知没有,现在我还是问一下三胎是否有补贴?据我了解各地只要是合法合规生育都好像有一定补贴。请领导务必再仔细问问是否有吧。
-
1
2025-01-01
09:31:56 用户d8940 已问政 -
2
2025-02-06
10:29:58 二郎镇 已受理 -
3
2025-02-06
10:56:56 二郎镇 已回复
- 回复单位:二郎镇
- 回复时间:2025-02-06 10:56:56
尊敬的网民:
您好!关于您在泸州“有话请您说”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生育三胎是否有补贴”的问政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2〕44 号)文件规定,第三十一条 职工医保个体参保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因终止妊娠发生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行限额结算:顺产1200元、剖宫产(难产)1800元、流产 100元、引产2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200元。住院医疗费用金额低于限额结算标准的,按实支付。
第三十三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我市连续参保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及以上,可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三十六条 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行限额和按项目相结合的方式支付。住院生育限额支付项目及标准(医疗费用总额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1)自然分娩: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40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8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56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500 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第三十七条 女职工分娩后,对产前检查实行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700元。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其他问题,烦请拨打电话:0830-7511070,我们有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可及时处理您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