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农村无房户,就在原旧房(已拆除)基础上修建可以吗?
- 问政网友:用户af857
- 问政对象:金兰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1-02 11:59:22
古蔺县金兰街道山区农村无房户,自建房,就在原旧房(已拆除)基础上修建可以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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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1:59:22 用户af85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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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4:42:18 金兰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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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4:42:39 金兰街道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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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1:18:48 用户af857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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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金兰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1-06 14:42:39
尊敬的问政人您好!您在“泸州问政平台”提出关于“农村无房户,是否可以在原旧房(已拆除)基础上修建”的相关问题,我街道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1. 若您现在的旧房未被划入基本农田范围之内,则您所属土地性质为旧宅基地,可以建房。2. 如你户的旧宅基地未曾享受过“双挂钩”政策,可以建房。如果你户的旧宅基地享受了“双挂钩”政策的,该宅基地上不能建房。请注意,一户农户仅能在本村本组拥有一处符合规定的农村宅基地用于住宅建设。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请致电 0830-7206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