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促骏德名园小区物业公司侵害业主权益
- 问政网友:LMQN
- 问政对象:莲花池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1-03 22:01:39
骏德名园小区物业公司对未缴纳车位管理费(物管称其为物业费的一种)的,拥有合法产权车位的业主,采取车辆出场按临时停车收费,或者必须要给物业打电话才放行(不能自动不付费放行)的方式催收物业费。其行为侵害了业主对车位的使用权,违反了“《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第三款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以及《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等相关法律规定。现请求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履职,督促骏德名园小区物业公司停止侵害业主权益,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
问政跟踪
-
1
2025-01-03
22:01:39 LMQN 已问政 -
2
2025-01-06
18:15:13 莲花池街道 已受理 -
3
2025-01-09
09:00:57 莲花池街道 已回复 -
4
2025-01-09
09:10:05 LMQN 已评价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莲花池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1-09 09:00: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询问的“骏德名园小区物业不允许业主停放车辆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莲花池街道龙祥社区工作人员已于1月7日核实,与物业沟通协调处理完成,并告知物业优化管理制度,人性化处理相关事宜。龙祥社区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龙祥社区0830-6676756咨询。
感谢您对莲花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莲花池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