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神经脊髓炎可以办理慢特病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材料来办理?
- 问政网友:用户5c348
- 问政对象:叙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01-07 13:57:16
我是2020年3月在西南医科大学确诊为视神经脊髓炎疾病,经治疗病情有所好转,但需要长期吃药控制病情,请问,视神经脊髓炎可以办理慢特病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材料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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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3:57:16 用户5c34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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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4:49:30 叙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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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4:51:06 叙永县医保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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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57:45 用户5c348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叙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01-13 14:51:06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视神经脊髓炎办理慢病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泸市医保发〔2023〕12号)规定:Ⅰ类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有:“甲亢、甲减、冠心病、风心病、先心病、肺心病、心肌病、高血压、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结核病、癫痫、慢性肝炎、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肾功衰药物治疗、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期、精神类疾病、强直性脊柱炎等28种疾病。”Ⅱ类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有:“恶性肿瘤放化疗期、白血病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耐多药肺结核、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精神分裂症、血友病、小儿脑瘫、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肝豆状核变性、帕金森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等17种疾病”。
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泸州市范围内二级甲等及以上认定医疗机构申请认定,认定时需要提供相关病历资料,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目前我县叙永县人民医院、叙永县中医医院,安民医院均可直接办理,也可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窗口提交申请。经认定后,可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经认定后,可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相关情况我局经办人员已于2025年1月13日和您沟通,您表示知晓并表示满意。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0830-6518333进一步咨询。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谢科
联系电话:0830-6518333。
叙永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