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叙永交警不合理执法的投诉
- 问政网友:用户44780
- 问政对象:叙永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5-01-14 11:32:04
关于叙永交警不合理执法的投诉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您好!我要对叙永县交警在2025年1月10日晚上8.15在叙永县城和平大道与东大街交叉口的一次执法行为提出投诉,此次经历让我深感不满,认为该执法既不合理也不人性化。
一、事件经过
1月10日晚上8点,我因有事前往叙永县人民医院。到达后,我将车停在了医院旁路边一侧,此处此前一直是夜间停车位,由于我长达半年未到叙永,并不知晓该路段停车规则已发生改变,且当时道路两侧有大量车辆停放。停车约10分钟后,我收到交警短信提示尽快驶离。看到短信的第一时间,我立刻行动,5分钟内便回到车上将车开走(视频监控可证)。然而,即便如此,我还是收到了150元的罚款通知。
二、对执法不合理的质疑
规则变更未有效通知:此前该路段为夜间停车位,周边居民及像我这样偶尔到访的人员,习惯在此停车。但相关部门在更改停车规则后,并未通过有效方式广泛告知公众,比如在附近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利用媒体平台发布消息等。这使得许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规定,这种“不教而诛”的做法,难言合理。
车主已积极配合仍遭重罚:收到短信提示后,我在短短5分钟内就迅速驶离现场,足以证明我并非恶意违停。我的积极配合态度理应得到考虑,而不是仍然面临高额罚款。在这种情况下,罚款不仅没有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反而让车主感到委屈和不满。
交通规划与管理问题:叙永县城本身停车位规划较少,在临近过年这一特殊时期,人流量和车流量剧增,停车需求更加旺盛。此时,交警部门本应采取积极措施,如增设临时停车位、加强引导等,以缓解停车难题。然而,实际情况却是“一罚了之”,这种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交通问题,也未体现出对市民实际困难的关怀。
三、周边县城优秀做法对比
古蔺县:在节假日期间,针对城区商业中心、医院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停车难问题,古蔺交警部门与周边企业、单位沟通协调,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前提下,开放部分内部停车场供市民临时停放车辆。同时,利用本地融媒体平台提前发布停车引导信息,告知市民哪些区域有临时停车点、各停车场的空余车位情况等 。并且在执法过程中,对于在非主干道、不影响交通通行的情况下临时停车的车主,首次予以口头警告并告知正确停车位置,给予市民改正机会。
合江县:为缓解停车压力,合江县积极探索智能化停车管理模式。通过在道路两旁安装智能停车感应设备,实时监测车位使用情况,并将数据接入专门的停车管理APP。市民可通过APP提前查询目的地周边的空余车位,还能进行在线预约。在一些学校、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合江县交警在上下学、早晚高峰时段安排专人进行交通疏导,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对于短时间临时停靠且未造成交通堵塞的车辆,只要驾驶员在现场,一般以劝离为主,并不直接进行处罚。
四、投诉诉求
希望相关部门对此次罚款进行重新审查,考虑到我对规则变更不知情以及积极配合驶离的情况,撤销这150元的罚款,且我车辆在叙永并非多次违停,属首次并在不知情前提下。
建议叙永交警部门借鉴周边县城的先进经验,优化交通管理方式。在调整交通规则时,提前做好充分的宣传和告知工作;在面对停车难题时,积极采取措施增加停车位供给或提供引导服务;在执法过程中,更多地体现人性化,以劝导和教育为主,而非单纯依赖罚款。
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交警部门和市民共同维护,但这应建立在合理执法、有效沟通的基础之上。希望我的投诉能够得到重视,期待叙永县的交通管理能够更加科学、合理、人性化。
期待能得到一个公正、满意的处理结果。
-
1
2025-01-14
11:32:04 用户44780 已问政 -
2
2025-01-17
10:30:39 叙永县公安局 已受理 -
3
2025-01-17
11:20:33 叙永县公安局 已回复 -
4
2025-01-17
11:34:36 用户44780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叙永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5-01-17 11:20:33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关于您反映的2025年1月10日在叙永县城和平大道与东大街交叉口的停车罚款问题,现回复如下:
该路段已纳入严管街路段,并设置了禁止停车标识,且于2023年10月通过平安叙永已向社会作出在该路段启用违停球机抓拍设备的公示。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出于人性化考虑,依据上级公安机关相关通知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泸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您停车的路段设置了允许停车时段,即21时至次日7时,该时间段已在禁止标识牌上注明。
经查询,您于2024年11月2日在同一路段的同一位置已经有过初次违停并被作出警告的处罚。因此,此次罚款是合理合规的,不能撤销,建议您本人加强守法意识,规范停车。
我们理解您在停车时可能存在对规则变更不知情的情况,但交通规则的变更已通过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告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强交通规则的宣传和告知工作,同时优化交通管理方式,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停车难题,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人性化,以劝导和教育为主。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叙永县公安局
2025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