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精神药品经营资质
- 问政网友:李老妖
 - 问政对象:市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5-01-14 13:10:43
 
想咨询药店或者企业如何获得经营资质:
- 如果是药店,需要是什么样的药店(加盟店、直营店、个体药店)可以获取精神药品经营资质?获得资质后可以经营一类或是二类,还是都可以卖?
 - 如果是注册成立企业,如何获得经营资质,经营范围有何要求?
 - 最重要的一点,烦请将所涉法律法规,及可以对外公布的部门规章列出来,好学习一下。电话时常漏接,烦请书面答复为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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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14
13:10:43 李老妖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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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14
16:16:24 市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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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14
16:17:02 市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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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14
16:40:00 李老妖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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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5-01-14 16:17:02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精神药品经营资质”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终止妊娠药品等国家禁止零售的药品。
二、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局药品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30-2592383。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