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已有公积金贷款再采用商贷的公积金提取
- 问政网友:Stare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5-01-15 11:49:36
我在龙马潭有一套住房,采用的公积金贷款,目前暂未还清(提取方式是按月提取),目前想在江阳区买房,拟采用商业贷款,请问在前一套公积金未还清的情况下,是否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做商贷首付款?以后一套商贷一套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是公积金的还款额还是公积金还款加商贷还款额?是否一定要求公积金贷款还清了才能用商贷提取公积金当首付款和后续的还款?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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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1:49:36 Stare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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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7:25:1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25-01-16
17:18:28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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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5-01-16 17:18: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01月15日咨询的信件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现行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缴存职工及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在正常还贷满12个月以后,可申请从本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按年提取不超过上年还贷总额的住房公积金。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直属业务部:3108164 2361331 3102791 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4213698 泸县管理部: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721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