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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秸秆禁烧处置的问题

  • 问政网友:远方有信仰
  • 问政对象:泸县生态环境局
  • 提问时间:2025-01-20 22:32:25

尊重的泸县生态环境局以及相关领导工作人员,你们好!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现在人民群众真心急需在年前春耕以前开展一次集中焚烧秸秆的机会,希望你们特批开口子汇报上级领导部门落实!民以食为天,耕地乃衣食父母,请务必重视理解!感谢!

问政跟踪
  • 1 2025-01-20
    22:32:25
    远方有信仰 已问政
  • 2 2025-01-21
    08:47:06
    泸县生态环境局 已受理
  • 3 2025-01-24
    11:24:14
    泸县生态环境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生态环境局
  • 回复时间:2025-01-24 11:24:14

网民朋友:

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尊重的泸县生态环境局以及相关领导工作人员,你们好!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现在人民群众真心急需在年前春耕以前开展一次集中焚烧秸秆的机会,希望你们特批开口子汇报上级领导部门落实!民以食为天,耕地乃衣食父母,请务必重视理解!感谢!”留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汇报,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根据我市发布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通告》(泸市府布〔2020〕1号),泸县全域属于禁止露天焚烧区域,通告有效期至2025年7月6日。综上,我县当前仍然属于全域禁烧区域,暂无法律或政策支持集中焚烧秸秆。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1月20日与您电话沟通,您对处理情况表示已知晓。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承 办 人:朱黎

联系电话:0830—8189778

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