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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正黄.金色华庭”小区地下车库临时停车问题的收费咨询

  • 问政网友:用户cd832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发展改革局
  • 提问时间:2025-01-24 16:37:48

龙马潭区发展改革局:

因“正黄.金色华庭”小区地下车库目前共开放3层,部分车位已交付产权人使用,部分暂未售出,目前存在空闲车位可供外来临时车辆进行停放。

但因该小区地块较大、地下车库交通组织纵横交错、常住人口较多,且均为两梯六户的高层,时常出现为业主搬运家具等提供服务的个人和法人因免费停车时长仅30分钟出现缴费情况。

针对此事,业主将此类问题反馈物业,物业以部分车位为产权车位为由,不愿酌情延长免费停车时间。故业主也电话咨询泸州市发改委同志,且有电话语音为据。发改委同志明确除产权车位外,全体业主公用部分用于停车的收费和免费停车时长又业主自定,物业无权进行此类决定。

因双方发生分歧,特请贵单位对一下问题进行政策宣贯和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一、针对目前的车位售出及产权归属状况,因业主合理需要,是否允许外来车辆进行停放?

二、停放免费时长、收费标准由谁制定?

三、物业是否有权对当前情况不进行优化整改?针对此事,物业是否有越权行为?

四、若调整停放免费时长、收费标准,是否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核准或备案?

由于该问题涉及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恳请贵单位给予回复、协助为盼!


问政跟踪
  • 1 2025-01-24
    16:37:48
    用户cd832 已问政
  • 2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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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2025-02-12
    10:51:44
    用户cd832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发展改革局
  • 回复时间:2025-02-12 10:43:25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反映的“关于正黄·金色华庭小区地下车库临时停车问题的收费咨询”收悉,我单位已于2月10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正黄·金色华庭由泸州市正黄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由四川汇德智慧生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正黄·金色华庭未出售的地下车位产权为泸州市正黄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委托四川汇德智慧生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现停车收费标准为:机动车月租费400元/个·月,停车服务费50元/车·月;机动车临时停车费前30分钟免费,30分钟-2小时内:5元/车,超过2小时的,每小时加收1元/车(不足1个小时的按照1个小时计算)。

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综上所述,住宅小区对外临时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做到明码标价,不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核准或备案。是否允许外来车辆进行停放,停放免费时长及收费标准,物业是否有权对当前情况不进行优化整改,物业是否有越权行为等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咨询。

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改革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2月11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