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蓝田蓝溪谷小区成立业委会投票资格质疑
- 问政网友:你的微笑
- 问政对象:蓝田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2-04 21:46:09
投诉黄桷坪社区和蓝田街道,在我们小区成立业委会这件事情上他们层层加码增加难度,要求我们参与投票的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或者房产证复印件并且收集才能投票,我们小区总共1900多户,要求参与人数达到2/3,也就是无形当中相当于要达到1300份身份证明复印件,变相增加了小区成立业委会的难度!因为业主们都担心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房产证复印件外流而不愿意提供。也了解过其他的小区成立业委会投票的时候并没有要求投票业主需要准备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房产证复印件。而且社区和街道因为要求确认投票人员资格而大规模收集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房产证复印件是否有法律依据?能否保证这些证件不外流?能否为意外流出承担责任?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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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04
 21:46:09 你的微笑 已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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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06
 16:46:48 蓝田街道 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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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17
 16:50:54 蓝田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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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蓝田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2-17 16:50:54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关于“关于蓝田蓝溪谷小区成立业委会投票资格质疑”网络问政已收悉,经街道业务部门核实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小区业主参与投票表决,筹备组需核实参与投票表决的业主身份信息。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经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共同商议决定,业主参与投票表决时应当收取身份证或者房产证复印件,用以核实业主身份信息,小区业主将身份证或者房产证复印件附在选票之后。根据《四川省物业管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筹备组不得将业主资料用于与筹备无关的活动。在小区投票结束后,所有票据将会由社区进行留存,确保业主个人信息安全。我街工作人员于2025年2月14日与您电话沟通联系,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如您后续对此还有疑问可与我街业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830-858995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