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书香苑违章搭建雨棚何时整改???
- 问政网友:泸州方舟子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6-03-06 18:43:54
居民代表于2014年8月11日向政府反映古蔺县书香苑十幢四单元三楼违章搭建雨棚,政府于2014-08-18 09:11:13回复(具体情况见附件)。如今是2016年3月6日,市民所看见的整改情况:装修得更豪华,建筑得更美丽,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仍然继续,给他人带来较大影响的行为任然未消除,是谁给他的权利?试问政府,办事效率很高???上述违章建筑到底好久还撤除???我们只关心具体到哪一天撤除!!!
附件:
回复单位:古蔺县
回复时间:2014-08-18 09:11:13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反映古蔺县书香苑十幢四单元
三楼违章搭建雨棚的回复
网民,你好!
经调查,市民反映古蔺县书香苑十幢四单元三楼违章搭建雨棚的违建户杨某某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搭建彩钢雨棚,给城市规划建设和小区居民带来了不良的影响,我局城监执法人员已于2014年8月12日向杨某某户下达了建设行政责令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户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如该户限期内未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改正,我局将对该户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拆除该户违章搭建的彩钢棚。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由于一些违法建设行为及其隐蔽,我局执法人员巡查过程中不易发现,希望广大市民在违建户施工过程中积极举报,以便我局执法人员在处置过程中更为快捷。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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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6
18:43:54 泸州方舟子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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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7
09:44:24 古蔺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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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8
15:40:06 古蔺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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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22:08:40 泸州方舟子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6-04-18 15:40:06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市民反映古蔺县书香苑十幢四单元三楼违章搭建雨棚受理件办理情况的回复
网友反映古蔺县书香苑十幢四单元三楼违章搭建雨棚一事受理件已收悉,我局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古蔺县书香苑十幢四单元三楼住户杨某某于2014年8月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搭建彩钢雨棚,给城市建设和小区居民带来了不良影响,我局城监大队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向该户下达了书面停工通知书和书面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该户至今也未按照我局下达的书面改正内容进行改正,我局的执法人员也多次到该户家中做工作劝说其自拆,该户要么敷衍了事,要么拒不开门,由于钢架棚的搭建时间短,大部份都建在楼顶,拆除的风险大、成本高,针对违建的实际情况,我局各级人员也积极研讨,制定具体有效的办法来管理。
现在我局和古蔺镇政府也成立了对县城及周边违法建设的联合管控队伍,制定了有效的管控机制,实行“双重”管理,对形成违建事实的违建户,都会公平、公正的处理,不过涉及的区域位宽面广,小区环境复杂,查处需要一段时间,在此请反映此事的市民放心,谢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我局一定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联系电话:7222700
201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