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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宅基地

  • 问政网友:用户8f155
  • 问政对象:奇峰镇
  • 提问时间:2025-02-06 20:16:09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年久失修,已无法居住,且未通公路,难以修缮。现与村里沟通,可将村里原有生产队保管室晒坝转为宅基地使用(已与镇国土所确认该地块可作宅基地使用)。但交易价格目前没有参考依据,所以现在想咨询以下问题: 1.这样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宅基地使用是否符合规范,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2.现是否有政府文件有指导价格或是否有同类型案例?

问政跟踪
  • 1 2025-02-06
    20:16:09
    用户8f155 已问政
  • 2 2025-02-07
    10:18:00
    奇峰镇 已受理
  • 3 2025-02-07
    10:24:58
    奇峰镇 已回复
  • 4 2025-02-07
    10:26:03
    用户8f155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奇峰镇
  • 回复时间:2025-02-07 10:24:58

网民朋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咨询相关问题,我镇相关政策情况电话跟您解答,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其他疑问,可再咨询奇峰镇,联系电话:0830-8669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