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宅基地
- 问政网友:用户8f155
- 问政对象:奇峰镇
- 提问时间:2025-02-06 20:16:09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年久失修,已无法居住,且未通公路,难以修缮。现与村里沟通,可将村里原有生产队保管室晒坝转为宅基地使用(已与镇国土所确认该地块可作宅基地使用)。但交易价格目前没有参考依据,所以现在想咨询以下问题: 1.这样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宅基地使用是否符合规范,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2.现是否有政府文件有指导价格或是否有同类型案例?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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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20:16:09 用户8f15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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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0:18:00 奇峰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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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0:24:58 奇峰镇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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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0:26:03 用户8f155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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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奇峰镇
- 回复时间:2025-02-07 10:24:58
网民朋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咨询相关问题,我镇相关政策情况电话跟您解答,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其他疑问,可再咨询奇峰镇,联系电话:0830-8669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