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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希望选举出以党员为骨干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 真正为小区业主服务

  • 问政网友:保持安静
  • 问政对象:蓝田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2-07 22:18:39

我是泸州蓝田蓝溪谷小区的一名业主,蓝溪谷小区现有一少部分人正在闹成立业委会,根据我的了解业委会9名候选人中有5人未按时缴纳物业费,其中有的已经欠费1万多元,已经被物业起诉,其余的欠费金额也较大,这些人连平常都不支持物业的工作,这和老赖没区别,他们这些人严重影响了我们这些已经交了物业费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费缴费的义务都不履行,这些人怎么能为小区服务?何来正能量可言?是否真正能为小区业主办事?

还有就是从2025年2月5号至7号这3天,每天都用大音响在大门口从早上10点左右到晚上8点左右一直播放,连中午也是一直不停放,这3天的音量放得比较大声,严重影响到孩子的学习和家人的休息,本来一年到头大家上班度很累,好不容易到春节才可以放松休息一下,这是属于居住小区又不是市场,天天这样的噪声,让人心情烦躁。肯请各位领导下来进行核查。

现在各小区都在加强党建引领,实行小区综合治理,我们业主希望选举出的是以党员为骨干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是能真正为小区业主服务的人员来为代表。


问政跟踪
  • 1 2025-02-07
    22:18:39
    保持安静 已问政
  • 2 2025-02-10
    17:50:33
    蓝田街道 已受理
  • 3 2025-02-17
    16:47:22
    蓝田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蓝田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2-17 16:47:22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关于“希望选举出以党员为骨干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 真正为小区业主服务”网络问政已收悉,经街道业务部门核实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据核实,业主大会已于2025年2月13日上午10点在小区顺利召开。根据《四川省物业管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二)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本人、配偶以及本人和配偶的近亲属在本物业服务区域的物业服务人任职的;(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其他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形。经筹备组制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未禁止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进入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关于业主希望选举出的是以党员为骨干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小区业主自愿报名参与。我街工作人员于2025年2月14日与您电话沟通联系,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如您后续对此还有疑问可与我街业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830-858995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