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东升街道御水蓝庭违建建筑谁来管?
- 问政网友:西瓜先生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3-07 08:17:14
停车场出口发现存在违建建筑,有私自加砌,私搭乱建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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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7
08:17:14 西瓜先生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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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7
14:51:07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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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14:41:09 纳溪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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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3-08 14:41:09
泸州市纳溪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收悉,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至纳溪区东升街道御水蓝庭小区进行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小区4-1-1号住房确实存在违法建设现象,执法人员于3月8日向该房业主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16年3月10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若该业主未按期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