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春耕开展秸秆杂草如何处理提问?
- 问政网友:远方有信仰
- 问政对象:泸县生态环境局
- 提问时间:2025-02-08 18:45:40
尊敬的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我来寻求一个完美的答复复,最近春耕准备有序的开展,请问田间地头的秸秆杂草该如何处理?如果按照你们的规定要求,禁止焚烧秸秆杂草,那老百姓还怎么种庄稼,民以食为天,老百姓乃衣食父母,都按照你们的要求,那庄稼都不要种了!我只想再次建议及时开展一次集中焚烧秸秆杂草,帮老百姓来个口子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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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
18:45:40 远方有信仰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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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0:19:18 泸县生态环境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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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0:29:18 泸县生态环境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生态环境局
- 回复时间:2025-02-13 10:29:18
网民朋友:
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尊敬的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我来寻求一个完美的答复复,最近春耕准备有序的开展,请问田间地头的秸秆杂草该如何处理?如果按照你们的规定要求,禁止焚烧秸秆杂草,那老百姓还怎么种庄稼,民以食天,老百姓乃衣食父母,都按照你们的要求,那庄稼都不要种了!我只想再次建议及时开展一次集中焚烧秸秆杂草,帮老百姓来个口子行不行!”留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汇报,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根据我市发布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通告》(泸市府布〔2020〕1号),泸县全域属于禁止露天焚烧区域,通告有效期至2025年7月6日。综上,我县当前仍然属于全域禁烧区域,暂无法律或政策支持集中焚烧秸秆。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月10日与您电话沟通,您对处理情况表示已知晓。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承 办 人:朱黎
联系电话:0830—8189778
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