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金科美院物业强制要求10栋、11栋、12栋、18栋、19栋装修时必须安装中央空调及外窗采用Low-e玻璃,违反消费者自主装修的权益
- 问政网友:用户09369
- 问政对象:况场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2-12 17:13:55
1、我们在装修的时候,金科美院物业要求10栋等五栋业主在装修时必须安装中央空调,空调外机严禁外挂;同时外窗玻璃要求必须安装Low-e玻璃。违反消费者自主自愿装修权益,特此维权。
2、金科美院从2024年6月底开始接房至今,房产证一直无法办理。物业推开发商,到处踢皮球。我们业主合法权益目前无法确实享受,特此申诉维权。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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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7:13:55 用户0936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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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1:21:32 况场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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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1:21:47 况场街道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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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7:27:25 用户09369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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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况场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2-18 11:21:47
网友您好!现将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1.因金科美院小区10栋、11栋、12栋、18栋、19栋户型特殊,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中附件六第10条:空调位:仅预留集中式空调位,空调冷凝水采用有组织排水。已对该户型的的空调位做说明,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内容对封闭窗户也作相应要求,建议您根据装修协议内容要求,再针对自身情况作相应调整及设计,物业建议可以选择中央空调或风管机。
2.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第十一条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和预告登记的特别约定内容关于买卖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提交和签署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等内容进行时间约定,您可查看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城服中心通过物业处了解目前开发商已完成前期资料,可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如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房产证办理,您也可根据合同内容通过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如您仍有疑问可咨询况场街道城服中心,联系电话:0830-720061。
希望我们的答复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