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江阳区购房银行贴息问题
- 问政网友:18680488172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3-07 14:48:36
请问2015年购房,办理银行利息补贴时间是2016年第一季度,如果超过第一季度还能办理吗?(由于我在外地)
办理补贴可以不用本人办理吗?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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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7
14:48:36 1868048817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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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09:24:28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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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09:24:39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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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3-08 09:24:39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2016年2月26日泸住建发【2016】24号文件规定,已可以办理购房贴息业务,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网签查档证明(原件)、购房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银行按揭贷款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还款流水清单(原件,验鲜章)到江阳区政务大厅住建窗口办理。在我局窗口办理可以不用本人,但需提供相关原件;因文件于2016年2月26日签发,我区大厅也将延期至2016年5月25日办理截止。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