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城乡养老补缴
- 问政网友:于于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5-02-18 13:27:06
由于以前资金紧缺,农村养老保险交的最低档,现在有点余钱,年满60以后可以补交养老保险提到养老金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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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3:27:06 于于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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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5:55:49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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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16:34:15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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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5-02-19 16:34:15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咨询的参保人余某(身份证号510***017)从2021年2月起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四川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川人社发〔2020〕10号)“参保人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已领取待遇的不再办理补缴。”之规定,余某已领取待遇不能再补缴。相关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30-8560211咨询或前往泸州市纳溪区纳江路1号纳溪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