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外汽修厂的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94137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25-02-19 08:55:16
投诉泸州市龙马潭区鑫盛祥汽车维修部违法经营,此前两次问政涉及该维修部噪声、气味扰民及小区外能否设汽修厂问题,虽获回复,但鑫盛祥未整改,持续影响居民生活。
投诉要点: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机动车维修业务应登记备案。鑫盛祥未履行此程序,违法经营。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备案企业满足维修人员、设施等条件。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应有适应经营业务的停车场和厂房。鑫盛祥停车场及厂房面积不符《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标准,经营条件不达标。
请求相关部门迅速核查鑫盛祥,依法处理,并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保障居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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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08:55:16 用户94137 已问政 -
2
2025-02-19
10:31:50 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 已转交 -
3
2025-02-24
11:11:14 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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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1:48:07 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25-02-25 11:48:07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网络问政平台线反映的“小区外汽修厂”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月22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月21日,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联合对“鑫盛祥汽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该企业正在积极申请三类维修备案,检查组现场未发现喷漆、维修等作业痕迹,也未发现维修车辆经营行为,检查组已要求企业在申请备案期间禁止开展维修工作,待维修经营备案成功后方可经营。
关于企业经营条件达标的问题,该企业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 第1部分: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 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GB/T 16739.2—2023)等法律规章实施许可。如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8303652719。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