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农村自建房审批
- 问政网友:先七
- 问政对象:潮河镇
- 提问时间:2025-02-20 19:51:54
老家潮河镇原宅基地破旧,现想原地重建房屋,请问申请审批流程及与之相关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需要找哪些部门?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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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9:51:54 先七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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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0:38:19 潮河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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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1:34:04 潮河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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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潮河镇
- 回复时间:2025-02-21 11:34:04
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农村自建房审批”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老家潮河镇原宅基地破旧,现想原地重建房屋,请问申请审批流程及与之相关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需要找哪些部门”,根据《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21〕5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申请应当载明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外观风貌等内容,并填报《泸县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用地审批表》(附件1)中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申请书,提交身份证明、农房设计图等相关申请要件。”之规定,申请人需向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向村委提供户主身份证明、原宅基地土地证明(或不动产证)、农房设计图和施工资质(合同)等资料。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潮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咨询电话:0830-868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