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大病救助政策!针对此种情形,国家是否有相关的救助政策?
- 问政网友:lukez
- 问政对象:古蔺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02-26 10:20:44
尊敬的领导:
我是古蔺县大村镇居民,日前邻居因脑溢血紧急送医,目前在重症监护室,仍是昏迷状态,其家庭情况极不乐观,具体如下:
1、患者男,69岁,妻子已于前年离世,本身是低保家庭
2、有2个儿子均已离婚,早年经营失败负债较多,无稳定收入且也身患疾病
3、有5个未成年的孙女小学就读
4、家庭年收入不足万元
据了解,重症监护室一天费用4000+,医院估计本次花费在30w以上,尽管已四处拆借,村中各方筹措捐款,仍是杯水车薪,且即使侥幸病愈,家中5个未成年后代的后续生活也是难以为继,故此向领导求助,针对此种情形,国家是否有相关的救助政策?具体诉求如下:
1、医保报销方面是否有除了新农合以外的更高的报销比例?
2、社会保障方面是否有大病救助的政策帮扶资金可以申领?
3、社会保障方面是否有生活补助可以申领?
4、银行是否有大病相关的低息或无息贷款政策?
若有上述政策,需要准备哪些申报材料?
附图为已在平台了解到的相关政策回复,比较零散,故此相问,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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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5-02-26
10:20:44 lukez 已问政 -
2
2025-02-26
11:10:41 古蔺县医保局 已转交 -
3
2025-02-27
15:25:34 古蔺县医保局 已受理 -
4
2025-03-04
16:44:23 古蔺县医保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03-04 16:44:23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问题收悉,古蔺县医疗保障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办规〔2022〕8号)规定,低保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含门诊特殊疾病、 住院、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比例进行救助(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为70%,年度救助限额为12000元);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仍超过我市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的部分,给予倾斜救助,救助比例为50%,倾斜救助年度限额为15000元。
经核查,患者余*甫,身份证号码5105251956****3032,系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于2025年2月23日至2025年3月1日因基底节出血在古蔺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医疗总费用为42350.72元,全自费金额为5155.95元,需先行自付金额为4530.63元,符合报销范围金额为32663.45元,实际起付线400元,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泸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 泸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2〕44号)规定,本次符合报销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80%,您本次报销金额为33985.87元,个人自付8364.85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25810.76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687.69元,医疗救助7487.42元。2025年3月1日在古蔺县人民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时已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古蔺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3月4日与您进行电话沟通,您对相关医疗救助政策表示了解。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蔺榆峰
联系电话:0830-7201495
古蔺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 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