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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农村征收土地时,征收的林地、宅基地、水塘可以农转非吗?

  • 问政网友:桂花1235
  • 问政对象: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提问时间:2025-03-04 09:54:53

农村征收土地时,征收的林地、宅基地、水塘可以农转非吗?

问政跟踪
  • 1 2025-03-04
    09:54:53
    桂花1235 已问政
  • 2 2025-03-04
    15:19:23
    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已转交
  • 3 2025-03-04
    15:47:16
    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已受理
  • 4 2025-03-05
    18:09:15
    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回复时间:2025-03-05 18:09:15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规〔2022〕4号)第三章“被征地人员安置”第十一条规定,“土地被部分征收的,按人随土地走的原则,享受安置人数以被征收耕地面积除以征地前人均耕地面积计算。”您所述的林地、农村宅基地、水塘不属于耕地范畴,不作为享受农转非安置人数依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如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830-4281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