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江阳区生态环境局不履职不作为
- 问政网友:xinyonghu
- 问政对象: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 提问时间:2025-03-08 03:41:31
龙翔西路二段项目隧道部分在建工程夜间仍在噪声施工,该项目公示的环评报告要求:施工单位禁止夜间施工,生态环境局调查隔音设施落实情况并走访沿线居民,该项目开工后噪声影响应该相对于现状不恶化。但是实际情况是施工方夜间施工,生态环境局未走访沿线居民对该项目缺乏有效监管,噪声影响相对之前现状严重恶化,沿线居民深受噪声影响。本人支持该项目正常建设但反对该项目夜间噪声施工。现在要求:1.该项目严格落实禁止夜间施工的要求,2.生态环境局在沿线居民小区张贴栏等显著位置张贴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接到投诉后30分钟内到达噪声现场并消除噪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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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8
03:41:31 xinyonghu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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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4:43:16 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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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7:12:44 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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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31:52 xinyonghu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 回复时间:2025-03-24 17:12:44
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回复
网友您好!现就您的网络问政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您投诉的“生态环境局未走访沿线居民对该项目缺乏有效监管”,该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出具证明;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行使执法权。
接到问题反映后,我局立即组织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检查,经查,您投诉的对象为位于江阳区城西片区的龙翔西路(二段)项目,由于该项目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作业,因此,该项目于2025年3月5日、7日、10日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按夜间施工许可证时间段进行施工作业。
我局已告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该公司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展施工作业,若遇施工工艺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提前上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备并告知周边居民。
2025年3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您,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