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黄铁路(双加社区段)征地异地建房赔偿政策
- 问政网友:匆匆
- 问政对象:双加镇
- 提问时间:2025-03-08 17:54:42
龙马潭区隆黄铁路双加社区段占地拆迁,拆迁户要在本生产队占地建房,占的是我家的农用地,占地前说的是政府赔偿五万一一亩,测量的时候占了两亩地的面积(属于红线内)。推地后,给我们说生产队建房的这两家人只占了300多个平方,就只给我们这300多个平方的钱,剩余的就不管了,就让私人协商。目前给我们看的各种单子明细,全部没有加盖公章,而且前后说的不一致,现在钱也没分下来,把地给我们占了。请问一下,现在占地都不需要公章了吗?红线内多占的地也不需要负责吗?那当初为什么要划这么多地属于红线范围内呢?现在占地都是先忽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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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8
17:54:42 匆匆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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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09:07:26 双加镇 已受理 -
3
2025-03-14
16:31:26 双加镇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双加镇
- 回复时间:2025-03-14 16:31:26
网民朋友:
您好!
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隆黄铁路(双加社区段)征地异地建房赔偿政策”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经过认真核实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一是您小组有三户隆黄铁路拆迁户在您户的林地上选址修建房屋,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泸龙府阅〔2024〕1号)文件精神,土地上的附作物赔偿款已经打款到您户;二是关于隆黄铁路拆迁户修房子占用的土地,按批准的面积加上入户路的面积,镇政府已按51000元每亩打款到您所在生产小组的账户上(该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小组集体所有,您户只有使用权),至于具体分配问题,则按照村民自治组织的原则,以生产队为单元,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参加讨论,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具体方案;三是关于超出审批面积和入户路面积部分,经您户与拆迁户多次讨论后达成一致:超出镇上赔偿范围的部分,由该拆迁户与您户共同协商进行补充。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双加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