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因过年红包发放不公被用工单位解聘
- 问政网友:17360568556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5-03-10 19:38:11
我母亲在春天凤凰城走入户洗碗一年,因春节红包问题找用工单位老板进行咨询,被用工单位解聘,是否该享受大年初三上班的三倍工资及年假未休补助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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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9:38:11 1736056855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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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7:32:18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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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7:32:29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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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5-03-17 17:32:2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母亲在“走人户”洗碗工作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您母亲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范围,建议您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我局于3月17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单位):劳动监察股
联系电话:0830-2522230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