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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因过年红包发放不公被用工单位解聘

  • 问政网友:17360568556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5-03-10 19:38:11

我母亲在春天凤凰城走入户洗碗一年,因春节红包问题找用工单位老板进行咨询,被用工单位解聘,是否该享受大年初三上班的三倍工资及年假未休补助

问政跟踪
  • 1 2025-03-10
    19:38:11
    17360568556 已问政
  • 2 2025-03-17
    17:32:18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25-03-17
    17:32:29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5-03-17 17:32:2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母亲在“走人户”洗碗工作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您母亲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范围,建议您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我局于3月17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单位):劳动监察股

联系电话:0830-2522230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