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宅基地保护政策咨询
- 问政网友:ALLY
- 问政对象:福宝镇
- 提问时间:2025-03-11 10:35:52
邻居老屋子与我们家房子是原来是共壁,后面老房子拆除后重新选址建造了房屋。我们多年一直外出务工,邻居在拆除老房子的地里故意种了麻竹现已存活并生长茂盛,距离我们的墙壁不到2米,我们家是土墙房子,怕距离太近,麻竹根系发达,对墙造成损害,影响房屋结构;麻竹单根高约10米,高于我们房子的屋顶,长期大量落叶掉落于我们的屋顶上堆积,不好清理,还易造成屋顶损害和影响排水,对我们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
想请问:1、我们地区是否有相关政策规定植物与房屋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有的话距离具体是多少?
2、如果我们买下邻居的麻竹除掉防止再生的话,官方是否有相关的赔偿标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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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0:35:52 ALLY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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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6:36:59 福宝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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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09:32:34 福宝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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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福宝镇
- 回复时间:2025-03-17 09:32:34
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经核实。第一,您咨询的“我们地区是否有相关政策规定植物与房屋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有的话距离具体是多少”的问题在我县暂无此类规定;第二,您咨询的“如果我们买下邻居的麻竹除掉防止再生的话,官方是否有相关的赔偿标准”我县也暂无此类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七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我镇已于2025年3月14日到您和您邻居家进行调解,您邻居已同意将竹子砍掉,尽量不影响您的日常生活,您也对调解结果比较满意。
祝您生活愉快!如您仍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福宝镇农业农村办王赵国,联系电话:18008233256。
福宝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