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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太伏镇新石村农村饮水建设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郑永兵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3-09 13:33:20

为什么我村农村饮水入户建设村委要收村民4500元的入户费?已经远远超过行业标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属政府项目,怎么会让我们老百姓交钱,难道以后用水都不用收费了吗?4500元的天价,难道我们交不起就不能享受政府安全饮水的政策了吗?我们种庄稼一年才转几个钱!吃个水就要4500,请给出一个合理解释!据我所知合江县焦滩乡农村饮水入户才1500,为什么那么大的差距?

问政跟踪
  • 1 2016-03-09
    13:33:20
    郑永兵 已问政
  • 2 2016-03-09
    15:34:01
    泸县 已受理
  • 3 2016-03-15
    11:16:04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3-15 11:16:04

太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网友“小小农民”,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泸县太伏镇新石村农村饮水建设收费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6年3月4日,新石村村两委根据广大村民反映饮水难问题组织了各社社长及社员代表,在新石村办公室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安全饮水专题会议,会上,参照其他已经安装自来水的村的做法,初步讨论制定了安装水管、管道维护及收取消费(水费)的草案,所有参会人员集思广益,为新石村民吃上自来水出谋划策,经“一事一议”讨论,提出了草案办法和“一事一议”决议。

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新石村群众安装自来水积极性高,安装自来水应本着群众自愿原则,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同时实行自来水主管道全村统一。由于未确定首期自来水安装有多少农户参与,加之自来水主管道具体型号不明,安装、挖填沟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未知,为避免资金不足二次收费,同时参照了我镇林桥村等村安装经验,经讨论暂定自来水安装收费为4500元/户,所收饮用水安装资金在安装工程结束后实行多退少补,所收资金村两委不参与管理,由村监委会成员和群众代表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经监委会备案的票据收付,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为避免给群众造成收费问题的误解,村两委要求各社广泛宣传,抓紧时间摸底登记有意愿安装自来水的农户,交由顺通水务公司根据摸底数据进行现场勘查和实际测距后进行安装费用预算,待预算后由各社召开群众大会评议、公示,并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具体安装费用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太伏镇新石村联村组,联系电话:8603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