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最新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安置地选择
- 问政网友:用户b6068
- 问政对象:市退役军人局
- 提问时间:2025-03-12 21:43:03
请问最新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退役军人在西藏、新疆、军队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队确定的二类以上岛屿或者飞行、舰艇、 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累计满10年的,可以在符合安置条件的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选择安置地 ”。本条规定泸州市是否落地,今年是否能按照本条规定执行安置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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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21:43:03 用户b606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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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0:44:48 市退役军人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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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0:49:48 市退役军人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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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 回复时间:2025-03-13 10:49:48
你好,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自2024年9月1日施行起,我市均按照该条例执行其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可咨询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股,各区县安置股电话 :江阳区0830-2613392 龙马潭区0830-2592519 纳溪区0830-4259623 泸 县0830-8899657 合江县0830-5269778 叙永县0830-6223622 古蔺县0830-7015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