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特病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jiey0014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03-18 10:51:12
网上做了异地就医,做了特病,在外地报销。但是外地医院没有某类药,要在泸州拿药,能在泸州报销吗,流程是什么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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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0:51:12 jiey001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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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09:22:51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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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09:23:17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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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03-21 09:23:17
市民朋友:
您好!您网络问政咨询的“门诊慢特病报销问题”的咨询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你已成功申请了Ⅱ类门诊特殊疾病,Ⅱ类门诊特殊疾病需在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方可报销。如患有高血压病,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可申请“两病门诊”或“Ⅰ类门诊特殊疾病”,“两病门诊”在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Ⅰ类门诊特殊疾病”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申请认定;经申请后可在开通了门诊慢特病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联网报销。
报销政策:高血压“两病门诊”一个年度可报销200元,高血压“Ⅰ类门诊特殊疾病”一个年度内职工医保可报销2820元,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1980元;报销比例均为70%。
如需咨询医保待遇的相关政策,可电话咨询0830-2527532。感谢您对医保政策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人:赵发松 联系电话:0830-2511376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