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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玄滩老城新印房产证办理二次收取契税

  • 问政网友:杨雨
  • 问政对象:玄滩镇
  • 提问时间:2025-03-21 22:35:35

泸州市泸县玄滩镇老城新印二期房产证办理开发商已经收取过契税,现玄滩镇政府出面办理要二次收取契税并要求签合同承诺不追究《与开发商拖延时间办理的经济纠纷》

问政跟踪
  • 1 2025-03-21
    22:35:35
    杨雨 已问政
  • 2 2025-03-24
    10:46:31
    玄滩镇 已受理
  • 3 2025-03-31
    16:36:13
    玄滩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玄滩镇
  • 回复时间:2025-03-31 16:36:13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玄滩老城新印房产证办理二次收取契税”的问政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1、群众反映楼盘为玄滩镇老城新印二期楼盘,2015年12月该楼盘土地由泸县金焰置业有限公司竞拍取得,进入房地产开发流程,楼盘于2019年竣工。项目交房后该公司陆续与业主签订交房补充协议书,开具“代收款”收据,收取金额从1万余元至2万余元不等费用。截止目前,泸县金焰置业有限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也未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关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需按法律规定缴纳契税,为保障业主权益,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需缴纳相关税费。

2、根据合同约定泸县金焰置业有限公司具有给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义务,但开发单位拒不履行办证义务且长期处于失联状态。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玄滩镇人民政府代为办理该楼盘的不动产权证。经多方努力,老城新印二期已完成首次产权登记(总证)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产权转移(小证)工作。因在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过程中必须加盖泸县金焰置业有限公司公章,由于该公司已失联,无法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玄滩镇人民政府为保障业主权益,主动承担办理产权转移的相关工作,无权承担因开发商延期办证而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为推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工作,需与业主达成不追诉延期办证而产生的相关违约金的协议。业主有权按照与泸县金焰置业有限公司签定合同进行相关法律诉讼。

3、玄滩镇人民政府代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为自愿办理。如群众对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代为办理老城新印二期产权转移不满意,可按照与泸县金焰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合同约定,并对其进行相关法律诉讼。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如有还有疑问,您可以咨询镇综合行政执法队(889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