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古蔺县东新乡征地赔偿政策
- 问政网友:8888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6-03-10 09:13:42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古蔺县东新乡叙大铁路土地占用是怎么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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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09:13:42 8888 已问政 -
2
2016-03-10
09:23:35 古蔺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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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4
11:53:38 古蔺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6-03-24 11:53:38
东新乡人民政府
关于东新乡渔洞二组三组的良田复垦工程问题办理情况的回复
一、来电内容
东新乡渔洞村村民就二组三组的良田复垦工程提出异议
二、调查情况和办理结果
来电人是东新乡二组村民曾光明,所指的百亩良田是叙大铁路途径我乡的渔洞村二三组,该工程于2010年开始修建,现工程已完工,2010年至2015年按要求每年给予青苗补偿,2015年12月开始启动复垦工作,根据《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叙大铁路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古府办通〔2014〕34号)文件精神》的通知在全县9个乡镇开展叙大铁路临时用地复垦,文件规定本着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临时用地复垦方式可由施工标段组织复垦和村社农户自行复垦,费用由叙大铁路公司承担,按照文件农户自行复垦的水田恢复种植费为18元/㎡,旱地恢复种植费为15元/㎡,林地、荒草地植被费为2元/每㎡。在我乡范围内的临时用地部分确属复垦难度较大,东新乡政府也没有私自强行要求农户自行复垦,只是采取了愿意自行复垦的农户可立即签字确认领取复垦费用,不愿意自行复垦的农户不勉强、不强求签字领取,我们将情况及时报告叙大铁路公司并由占地方组织复垦,现渔洞村二三组村民(1户未领)已领取复垦费用选择自行复垦。至于疏通河道、恢复水路设施等已和叙大铁路公司沟通,尽快修复完善。
三、答复来电人情况
2016年1月30日村两委已在渔洞二三组召开了群众例会,搜集群众反映叙大铁路修建遗留问题并形成了会议记录,东新乡政府已将所反映的问题转交给项目部,并由叙大铁路负责处理所有遗留问题。3月21日通知来电人曾光明及部分群众到东新乡政府解释政策及全县复垦工作,如有异议可通过正当渠道逐级反映,维护老百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