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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佳乐蓝博湾三期地下人防车位违规堆放建筑垃圾

  • 问政网友:用户e1915
  • 问政对象:市人防办
  • 提问时间:2025-03-26 15:52:32

尊敬的相关管理部门领导(人防办/住建局/城管局等):  

我是佳乐蓝博湾小区业主,现举报本小区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区域存在严重违规问题:  

1. 违规占用情况

人防车位及通道长期被建筑材料(如水泥、砖块等)及建筑垃圾堆积占用,导致业主无法正常使用车位,且堵塞消防及人防应急通道。  

2. 设施损坏问题

堆放重物导致人防区域地面破损、墙体划痕,严重影响人防工程战备功能。  

3. 安全隐患

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并且长期摆放占用,存在易燃材料堆积,且阻碍紧急疏散路线,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七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损毁人防设施。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物业需维护公共区域秩序,及时清理安全隐患。  

- 人防工程管理规定。  

诉求:  

1. 责令物业/责任方立即清理占道物料及垃圾,恢复人防车位正常使用;  

2. 对人防设施损坏情况进行专业评估并限期修复;  

3. 对物业疏于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建立长期监管机制;  

4. 公开调查及整改结果。  

此致

泸州市人民防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问政跟踪
  • 1 2025-03-26
    15:52:32
    用户e1915 已问政
  • 2 2025-04-02
    15:47:24
    市人防办 已受理
  • 3 2025-04-02
    15:47:55
    市人防办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防办
  • 回复时间:2025-04-02 15:47:55

市民朋友: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关于佳乐蓝博湾三期地下人防车位违规堆放建筑垃圾”问题,我办立即派专人去现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办督导,蓝博湾小区物业公司已联合建设单位、建材供应商重新选定了建材堆放区域,我办已责令其本周内完成人防工程区域内建材转移和清理工作,要求物业公司合法合规利用人防工程,做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严禁违规占用和破坏人防工程。

感谢您对人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