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生三胎有指标或条件限制吗?会被罚款吗?
- 问政网友:用户2d538
- 问政对象: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5-04-01 12:41:45
夫妻双方均非独生子女,已于2024年1月3日生了二胎,现2025年3月下旬怀孕第三胎,请问泸州生三胎有指标要求吗?会被罚款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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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2:41:45 用户2d53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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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5:09:04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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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5:11:27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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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5-04-07 15:11:27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生三胎有指标或条件限制吗?会被罚款吗?”问题已收悉,我局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处理如下:
根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依法实施三孩政策,2022年7月29日废止《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我局工作人员已经情况告知您,您表示已知晓处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