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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泸县公租房与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 问政网友:xdw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3-10 18:17:09

公租房与廉租房的区别,争取这两种房的条件。

问政跟踪
  • 1 2016-03-10
    18:17:09
    xdw 已问政
  • 2 2016-03-11
    09:01:05
    泸县 已受理
  • 3 2016-03-18
    11:05:40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3-18 11:05:40

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网友“xdw”,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 询问公租房与廉租房区别事宜,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县住建局 泸县财政局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泸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县住建发〔2015〕29号)文件精神:本县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行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本人及配偶在县城城区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申请家庭及成员在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均无住房交易行为或未领取征收补偿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城镇低收入家庭: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我县城区常住户口满1年以上;2.具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或低保证明;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60元。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我县城区常住户口满1年以上;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700元。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1.持有本县户籍或居住证;2.在本县劳动关系稳定,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有单位工作证明;3.持有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4.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证明。

(四)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本县居住证;2.在本县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善的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其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个体经营凭营业执照);3.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的证明;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700元。                                                                                                          

申请人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住房资助能力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县城城区有2套以上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5平方米以上。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泸县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818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