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遗失独生子女证后补办需哪些资料?
- 问政网友:用户24787
- 问政对象:玉蟾街道
- 提问时间:2025-04-08 18:59:53
父母婚后育有一女,办理独生子女证,离异后母亲再婚生子,父亲未婚有且仅有一女,遗失独生子女证后补办还需哪些资料?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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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8:59:53 用户2478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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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1:21:12 玉蟾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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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1:37:10 玉蟾街道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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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5:54:03 用户24787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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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玉蟾街道
- 回复时间:2025-04-09 11:37:10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关于“遗失独生子女证后补办需哪些资料”的相关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及时派员了解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个人的情况,玉蟾街道工作人员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变化后未再生育和未收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双方,凭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和第三十五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内容,结合您的个人情况“父母离异后母亲再婚生子”,即可视为您有了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已经失去独生子女身份,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后无法补办。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致电泸县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与社会治理办公室,电话:0830-819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