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户口迁移问题
- 问政网友:易灵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6-03-11 12:19:48
古蔺户籍管理部各领导!你们好!我现在的未婚妻陈亚玲是皇华镇石鹅村人,户口所在地是石鹅,尽期我们去办理结婚证时发现户已被迁往石宝前夫的户口上,经查询,户口是2011年迁走的,但是户主并不知情。前往户口所在地石鹅管理部门去查,工作人员也不知情,说是石宝直接网迁过去了,她与前夫相识于2004年,2005年生下一子,但是两人并未办理结婚手续,由于性格不和两人于2006手已分手。现在我们去石宝派出所要求迁回户口,工作人员要我们拿出离婚手续,两人并未办理结婚手续,所以没办法拿出离婚手续!
派出所又叫去法院出一份判决书,去法院提出申诉后,法院说他们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由于户口迁过石宝已经是已婚状态,石宝派又把户口改成离婚,同意迁往石鹅,当回到石鹅派出所,工作人员又说不敢迁过来,说户口当时是非法迁往石宝,迁回来必须要按正规程序,现在的问题是户口上改成离婚,又没离婚证,以后结婚如何再办理结婚证,还有户口该怎么办才能迁回?谢谢给予解答!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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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1
12:19:48 易灵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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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4
09:39:20 古蔺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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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4
11:19:33 古蔺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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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6-03-14 11:19:33
古蔺县公安局
关于有群众咨询“户口迁移”问题的答复
经核实,石宝派出所已通过当事人提供的法院判决书,将其婚姻状况纠正为未婚,当事人今后可以合法办理结婚证,办理结婚证后就可以办理户口迁移到男方户口。
我局政工监督室民警已与当事人取得电话联系,向其详细解释相关办理方法,当事人对此表示满意。
感谢该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古蔺县公安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