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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泸州中小学组织校外研学收费为198元左右,该项收费是否合理?

  • 问政网友:用户a6707
  • 问政对象: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 提问时间:2025-04-15 11:59:07

对泸州主城区中小学组织收费的校外研学存疑,本学期中小学组织学生校外研学,多为渔子溪公园、忠山公园、董永坝等(免费景区),但收费为198元左右,该项收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学校以此创收?是否存在校方某些人以此牟利?

问政跟踪
  • 1 2025-04-15
    11:59:07
    用户a6707 已问政
  • 2 2025-04-16
    09:31:34
    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已转交
  • 3 2025-04-18
    09:48:09
    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已受理
  • 4 2025-04-18
    09:49:40
    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 回复时间:2025-04-18 09:49:40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研学旅行收费”问题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认真调查。现将办理情况正式函复如下:

江阳区各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严格依据《四川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21〕63号)要求执行。学校负责统筹活动框架设计,为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合理测算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的费用开支(包括食宿、交通、门票、保险费等)预算,由家委会通过比选等方式选择研学公司。学校在组织研学活动的过程中,坚持家长和学生自愿参与的基本原则。最终以家委会投票方式完成投标,学校在整个过程中未介入路线选择以及价格谈判环节。

各校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在活动组织过程中,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告知活动的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各校明确规定必须坚持家长和学生自愿原则,不得有任何强制参加的语言要求和文字要求。

我局要求各学校以严谨的态度、扎实的工作,规范研学实践,落实育人使命,推动我市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更多的学生在研学实践中受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工作人员于4月17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此事。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0830-3123591、市教育和体育局0830-2295399。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监督支持!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