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农村宅基地问题:请问目前我小孩是否还有宅基地权利?
- 问政网友:靓丽酒城
- 问政对象:方洞镇
- 提问时间:2025-04-21 16:16:42
本人小孩2016年出生上户泸县方洞镇董湾村,2023年户籍迁至江阳区城区。目前享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分配权,请问目前我小孩是否还有宅基地权利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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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6:16:42 靓丽酒城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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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08:45:41 方洞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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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0:56:08 方洞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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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方洞镇
- 回复时间:2025-04-23 10:56:08
网友,您好!您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咨询农村宅基地问题:请问目前我小孩是否还有宅基地权利?”问题,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根据《关于泸县农村宅基地使用和管理的意见(试行)》,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互相分离、相对独立。宅基地所有权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宅基地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依法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根据第七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宅基地资格权,享有依法获得宅基地的权利。第八条:集体经济组织在籍农村居民(农业户口)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资格权。通俗来说,您的孩子户口迁为城镇户口后,便不再享有资格权,而所有权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目前您的孩子仅有使用权。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同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