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缴费月份未满12个月 需等到缴费月份满12个月的时候能申请领取生育津贴吗?
- 问政网友:112234567
- 问政对象:叙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5-04-26 23:46:08
请问参保了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在生娃当月的生育险缴费月份未满12个月,那等到缴费月份满12个月的时候能申请领取生育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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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23:46:08 11223456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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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0:34:33 叙永县医保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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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5:39:23 叙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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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5:41:35 叙永县医保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5-04-29 15:41:35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生育津贴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出台《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9号)第二条生育津贴规定:1.支付条件。“两类人员”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省内生育保险处于连续参保12个月(含)以上。2.支付标准。计发基数为“两类人员”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天数与各地区参保职工保持一致。3.支付政策。“两类人员”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个人,其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必须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原则上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申领。生育津贴计发标准按照分娩或终止妊娠时的参保身份确定,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4.政策衔接。本通知施行后12个月内,“两类人员”分娩或终止妊娠时职工基本医保处于连续参保超过12个月(含)的,可待其生育保险费缴纳满12个月后,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相关情况我局经办人员已于2025年4月29日和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并表示满意。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0830-6518333进一步咨询。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谢科
联系电话:0830-6518333。
叙永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