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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占用公共绿化,圈为私人使用

  • 问政网友:西北的风吹呀吹
  • 问政对象: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5-05-04 10:24:31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我是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新城学府小区的业主,现怀着十分不满的心情向您投诉我们小区的物业——[四川佳兴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违规建设情况

近期,小区内四号楼一楼业主违规建设行为,私自破坏小区绿化,圈占为私人使用,严重占用了公共绿化区域。这些绿化原本是小区的公共资源,为全体业主提供了舒适的休闲环境和清新的空气,但如今却被违建破坏得面目全非。物业不作为表现-未及时制止:在发现违规建设行为后,物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导致违建行为得以持续进行。

- 未积极协调:对于其他业主的反映和投诉,物业只是表面上答应处理,却没有真正与违建业主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没有推动问题的解决。

造成的不良影响

- 环境破坏:公共绿化被占用,小区的整体环境美观度大幅下降,生态平衡也受到影响,原本宜人的居住环境变得杂乱无章。

- 业主权益受损:小区的公共绿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违规建设行为侵犯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引发了业主之间的矛盾和不满。

- 安全隐患增加:违规建设可能不符合建筑安全标准,存在诸如消防隐患、结构安全等问题,对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投诉诉求

鉴于以上情况,我恳请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对物业及相关部门的不作为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要求相关部门和物业立即采取行动,责令违建业主拆除违规建设,恢复公共绿化原状,并加强对小区的管理和监管,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物业进行督促和指导,使其切实履行职责,为小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居住环境。

我期待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看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还全体业主一个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

问政跟踪
  • 1 2025-05-04
    10:24:31
    西北的风吹呀吹 已问政
  • 2 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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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2025-05-14
    11:16:41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5-05-14 11:16:41

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彰德街道新城学府小区四栋一楼业主占用绿化问题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新城学府小区4号楼底楼业主擅自占用绿化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8日已向其下达调查通知书,依法对其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如有疑问可咨询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监中队(电话0830-7222700)。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古蔺县综合行执法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