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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土地承包权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69189
  • 问政对象:通滩镇
  • 提问时间:2025-05-07 09:26:01

老家是江阳区通滩镇的,以前(2006年)由于上大学把户口迁出了(城镇户口),现父母已经离世(户头上已经没人了),原老家宅基地的房屋还在,承包地目前还在,土地承包30年是什么时候到期呢?到期后我这样的情况,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原有的承包地会怎么处理呢?

问政跟踪
  • 1 2025-05-07
    09:26:01
    用户69189 已问政
  • 2 2025-05-09
    11:11:41
    通滩镇 已受理
  • 3 2025-05-09
    11:31:54
    通滩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通滩镇
  • 回复时间:2025-05-09 11:31:54

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第二轮土地承包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分配以 “户” 为单位,且需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目前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截止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若您户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按照 农村宅基地管理法 政策的相关规定,您户不具备申请新建宅基地建房的条件。

    关于现有房屋权属问题,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若该房屋在承包期内及到期后未出现坍塌、灭失等情形,其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仍归您户所有;若房屋因自然或人为原因倒塌、灭失,宅基地使用权将按照土地承包及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

     若您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细节,可咨询通滩镇自然资源所0830-2667609,我们将做好政策解释与服务工作。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