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反映一则消费维权问题

  • 问政网友:报料网友
  • 问政对象:市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16-03-14 09:44:32

  本人3月11日在泸州重百商社电器选购了四台空调,因销售人员急于销售,在本人提出“空调内外机距离过远,会超量使用铜管”的前提下,仍口头承诺“在315活动期间,一切超量耗材全部免费”,并指出“商场有张贴海报”(见照片)。

  于是本人及家人经再三确认,认为重百的315活动很实惠,遂付全款订金9396元。后与重百电器约定3月12日送货到家,含内外机共四台。

  但重百方于3月13日到户安装时提出空调管线超量6米,须由我方补足每米100元,共600元耗材费用才予安装。

  在此,本人认为重百商社电器借“3.15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所发起的商场促销活动已经涉嫌销售欺诈,严重违背了国家“3.15消费者权益日”主旨,借“315”之名麻痹消费者,行欺诈销售、强行捆绑之事。

  对于此欲盖弥彰暗箭伤人式的销售行为,本人表示绝不接受,要求重百退款退货,但是重百方态度强硬,电话沟通中指责我方“你们并没有录音,口说无凭”,拒不受理退货。

  我希望重百电器方必须就此行为道歉,全额退还空调购机款,并补偿我等额误工误时款项共计:9396元。

问政跟踪
  • 1 2016-03-14
    09:44:32
    报料网友 已问政
  • 2 2016-03-17
    09:24:26
    市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3 2016-03-18
    16:59:08
    市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工商局
  • 回复时间:2016-03-18 16:59:08
 

您在泸州市网络问政来信反映,“在重百商社电器购买四台空调,泸州重百商社电器未履行承诺且不退货”一事我局已收悉,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转交江阳区工商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15上午10时,江阳区工商局南城工商所、消委会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联系双方进行调解。经协商,消费者已表示同意重百商社电器为其安装所购空调

                泸州市工商局

                   2016年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