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哺乳假怎么休
- 问政网友:13688888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5-05-09 09:59:45
公司规定哺乳假每天一小时,哺乳至一岁,并没有连续休一个月哺乳假的规定。但是我看到泸州其他问政回答上面说可以选择连续休一个月的哺乳假,那么当前政策具体是怎么样的?我是否可以连续休一个月哺乳假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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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09:59:45 1368888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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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6:21:35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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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6:33:36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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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5-05-09 16:33:36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您咨询的连续休哺乳期暂无政策依据。相关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30-4210193咨询或前往泸州市纳溪区纳江路29号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