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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停车收费问题的问询

  • 问政网友:jb2886
  • 问政对象: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提问时间:2025-05-10 23:23:37

     各位领导,本人于近期于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办理税款缴纳业务,由于相关办理部门地址确远离市中心,且乘坐公交车方式确不方便,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驾车前往。其间办理业务人员众多且工作人员有限,共等待约3小时有余。笔者驾车前往室内停车场时,室内停车场有提示曰 “群众办事专用停车场”,但笔者对此称呼颇感意外,1、如果不是群众办事,能否停在该处? 2、群众办事只能停在该处?

     且笔者在事项办妥后驾车驶离过程中,驶离“办事专用停车场”时停车杆顺利抬杆,但是在驶出大门时被所谓“川酒集团”物业工作人员告知,根据相关规定,停车时间超过一小时的即收费,笔者对此疑惑,1、笔者前来办理事务,停车也是与市政服务中心之间的合同关系,现该“川酒集团”收取停车费的凭据是何为?2、出门时保安不提供收费发票,要求驾驶员去物业办公室之身领取。3、停车时间超一小时即收费,请问为何不考虑让众多工作人员将事务办结时间缩短至一小时之内,而是动辄两三个小时,是否考虑增加人手或者简化操作流程?4、如果要收费,为何室内还增设停车杆,是否考虑二次收费?如果考虑,请问是否公示?如果不考虑收费,办事专用停车场该停车杆并未涉及车牌识别,请问意义何在,是否该项目增加了财政额外的支出?

    现笔者对“川酒集团”物业与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所谓收取停车费一事,有诸多顾虑,还请相关部门予以解答!

问政跟踪
  • 1 2025-05-10
    23:23:37
    jb2886 已问政
  • 2 2025-05-14
    09:51:52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已受理
  • 3 2025-05-16
    17:00:39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回复时间:2025-05-16 17:00:39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安宁街道学府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停车收费问题”的信件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停车场管理问题。

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位于龙马潭区学府路1号自贸区总部基地,系租赁性质(租赁范围不含停车场),目前有K8、243、290、321B、K148、K269、D3等7条公交线路可直达。自贸区总部基地地下停车场共有2350个停车位,分B层(89个停车位、约0.6万平方米)、地下一层(956个停车位、约4.5万平方米)、地下二层(1305个停车位、约4.7万平方米)三个区域,由四川省川酒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酒实业公司”)运营管理。

二、关于“办事群众专用停车场”问题。

基于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停车场面积较大,夹层停车场距车库主入口最近,寻车容易,出入政务服务中心最快捷等因素,我中心与川酒实业公司协商,将B层停车场设为“办事群众专用停车场”。为彻底解决工作人员车辆占用“办事群众专用停车场”车位导致办事群众停车不便问题,川酒实业公司在B层车库出入口安装专用道闸(不计时、不收费),将工作人员车牌设置为“禁止进入”。当“办事群众专用停车场”停车位停满后,办事群众可将车停到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道闸入口处有提示牌)。

三、关于停车场收费问题。

地下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均设置有停车收费公示牌,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小车:2小时内(含2小时)免费;2-3小时(含3小时)4元;3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停放24小时最高收取15元;每日24点更新重新计费,加之前计费总和为出场需支付费用”。为优化群众办事体验,解决极少数事项等候、办件可能会超过2小时导致需缴纳停车费问题,我中心印制“免费停车券”放置在办事大厅一楼咨询台供办事群众自行领取使用,并在地下停车场直达政务服务中心的电梯厅采取感应式语音播报和公示牌同步提示。

四、关于收费后不能及时提供发票等问题由川酒实业公司随文解释(详见附件)。

感谢您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关于停车场收费相关问题的回复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安宁街道学府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停车收费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收费凭据

四川省川酒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泸州市发改价费〔2012〕403 号文件及泸州市2023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对川酒集团自贸区总部基地地下停车场进行收费。该停车场为商业性停车场。自2024年1月1日起,除免费车辆外,实行全天收费。小型车2小时内免费,2小时以上至 3小时按次收费(4元/次),超过3小时按1元/小时加收(不足1小时按 1 小时计算),停放24小时收费15元,每日24点更新重新计费加之前计费总和为出场需支付费用。

二、收费发票

按规定物业公司应提供收费发票,因收费系统无线上电子发票功能,若出门时门岗秩序未及时供发票,可前往物业服务中心领取。2025年5月8日12:00许,您已到物业服务中心咨询领取发票事宜。我们了解到您车辆入场时间2025-05-08 09:09:34秒,出场时间:2025-05-08 11:51:37秒,停车时长2小时42分钟,物业服务中心及时提供4元合法合规有效的手撕发票,您提出此手撕发票不能验真,要求重新开具,物业服务中心告知您我们将以最快速度发起开票流程,向您重新开具发票,发票于2025年5月15日开具,发票已微信转发给您。如果后续仍存在提供发票不及时等问题,可向物业服务中心投诉或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

若您对收费有疑问,也可拨打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0830 - 2702548 咨询。

                  四川省川酒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