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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投诉天兴镇派出所分户问题

  • 问政网友:王之柒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3-14 12:19:46

我爸妈是七社的,我的原户口也是七社的,结婚后户口迁到了六社,离婚之后不知什么时候户口分开了?请问离婚之后分户可以不通知本人吗?请问离婚之后我无房产,分户该把我的户口分到六社还是七社?

问政跟踪
  • 1 2016-03-14
    12:19:46
    王之柒 已问政
  • 2 2016-03-14
    15:25:42
    泸县 已受理
  • 3 2016-03-28
    09:03:45
    泸县 已回复
  • 4 2016-03-28
    19:33:08
    王之柒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3-28 09:03:45

天兴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王之柒”,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再次反映分户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对您回复如下:

一、 关于离婚分户问题:

离婚当事人一方提出分户要求,即可根据离婚手续办理分户,在其原有的门楼牌号基础上增设户号。

二、关于离婚后户口该归何处问题:

根据泸州市户口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分户在原有的门楼牌号上增设户号,您婚后的户口在六社,因此离婚分户后户口仍在六社。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天兴派出所,联系电话:836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