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投诉天兴镇派出所分户问题
- 问政网友:王之柒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3-14 12:19:46
我爸妈是七社的,我的原户口也是七社的,结婚后户口迁到了六社,离婚之后不知什么时候户口分开了?请问离婚之后分户可以不通知本人吗?请问离婚之后我无房产,分户该把我的户口分到六社还是七社?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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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4
12:19:46 王之柒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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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4
15:25:42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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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8
09:03:45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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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8
19:33:08 王之柒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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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3-28 09:03:45
天兴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王之柒”,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再次反映分户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对您回复如下:
一、 关于离婚分户问题:
离婚当事人一方提出分户要求,即可根据离婚手续办理分户,在其原有的门楼牌号基础上增设户号。
二、关于离婚后户口该归何处问题:
根据泸州市户口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分户在原有的门楼牌号上增设户号,您婚后的户口在六社,因此离婚分户后户口仍在六社。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天兴派出所,联系电话:8366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