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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代课民师无养老保险,无人管!

  • 问政网友:yu4012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5-05-14 10:27: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本人父亲担任四川省泸州市代课民师17年,期间兢兢业业,教育成果突出,但却无任何养老保险,为泸州教育事业奉献一生,养老却无人管,当前生活举步维艰!

(1)泸州市相关单位必须为带课民师缴纳社会保险,否则有可能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为代课民师缴纳社会保险是泸州市相关用人单位的义务,不是对劳动者的恩惠与施舍,所以对于之前泸州市的代课民师补缴政策不应该设置窗口期,现在也应该支持补缴。

有法不依,就不是法治,是对泸州市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政府形象的重大破坏,望相关领导重视该问题。

问政跟踪
  • 1 2025-05-14
    10:27:47
    yu4012 已问政
  • 2 2025-05-14
    17:09:20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转交
  • 3 2025-05-19
    14:48:07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4 2025-05-20
    15:41:08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5-05-20 15:41:08

网民朋友:

经核实,您父亲薛某,于1984年10月至2000年7月,先后在沙茜、建国、黎明小学任教,2000年7月,因占地转为长起厂工人,改制之后下岗。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三种养老保险制度。“参加相应养老保险”是指参保人根据其参保时的身份按规定参保。即城乡居民(含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含城镇个体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鉴于我省被辞退民代教师参保时大多系农村户籍、无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了妥善解决被辞退教师参加养老保险问题,省上规定,被辞退民代教师可自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参保后,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相关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缴费,个人按8%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缴费比例为20%。近年来,国家及我省在多次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时,对没有单位的人员均遵循个人自愿的原则,采用由本人参照城镇个体身份人员参保,并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办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

经查,我市于2010年、2013针对全市的民代教师出台了购买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当时薛某因个人原因未购买保险。目前,无原民代教师可按原有政策补缴养老保险的政策。原民代教师确有生活困难的,可向民政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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