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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拆迁安置房能否提取公积金?

  • 问政网友:18090168697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6-03-14 17:13:20

本人名下没有房产,政府占了我家农村住房,安置房分在龙马潭区玉带花园(两套,一套是父母的名字,一套是本人名字),但是拿玉带花园的安置房也花了二十多万(父母名字的那套),还没有办理产权证,已交房。而我自己的那套要明年才交房。我想请问:1、这个拆迁安置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能的话需要什么手续?2、租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问政跟踪
  • 1 2016-03-14
    17:13:20
    18090168697 已问政
  • 2 2016-03-15
    11:00:57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6-03-21
    09:05:39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4 2016-03-21
    09:19:14
    18090168697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6-03-21 09:05:39

您好:

拆迁安置房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不超过自付部分的金额。拆迁安置房提取公积金,个人应提交的资料:

1、拆迁安置合同或协议

2、拆迁安置房付款发票或收据

3、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写书面申请并签字,结婚证复印件。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的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和出租单位开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2、提取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租住商品房应提交的资料

    1、提取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交地房监所出具的无房证明;

    2、提取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将相关资料交到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处,由专管员收集统一办理。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谢谢!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2361331  3108164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