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托管户认定问题
- 问政网友:18090168697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3-14 17:18:31
本人名下没有房产,2012年在酒城大道以父母名义购买一套商品房,父母、我和我的配偶以及一岁多的女儿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都迁到酒城大道这边来了的,请问这种情况小孩读书的时候算是托管户么?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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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4
17:18:31 1809016869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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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5
09:53:51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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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6
15:19:38 江阳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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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6
15:32:06 18090168697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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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3-16 15:19:38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根据《江阳区2016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规定,托管户口有以下几种:应入学儿童与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应入学儿童户口没有和自己的父母户口在一起(户主、房产证均系儿童的除外);同一户口已有儿童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其他应入学儿童(房屋产权所属人子女除外);单位集体户籍无主城区住房的,公有住房入住不足一年以上的(水电缴费和房租缴费证明)。
因此,按照你说的情况不属于托管户。

